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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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清淼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太和县污水处理厂,最早可追溯至1999年12月,经原安徽省计划委员会批准设立。2001年5月获太和县县编委批复,正式成为副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8年6月加入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并被推选为理事单位。2020年10月,根据《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办【2017】110号)等文件精神,单位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2023年5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太和县县委第86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和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会议纪要精神,由太和县污水处理厂正式改制为现今的太和县清淼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A2/O工艺,日处理能力达6万吨,出水经深度处理后稳定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设施是太和县城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主要负责生活污水的处理与达标排放,同时作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国债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承担着全县生活污水减排的重要任务。设施一期工程于2005年建成投运,随后于2014年、2023年分别完成二期、三期改扩建工程。经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再生水)主要用于太和县柳青沟的生态景观补水,余量则经排水口排入太和县沙颖河。
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机械设备采用国内、国外一流产品,以确保技术先进性与运行可靠性;配合先进的PLC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了生产全流程的精准自动控制。厂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绿草如茵,营造出令人赏心悦目的花园式景观。如今,这座现代化的环保设施已成为展示太和县城市形象与环保成果的亮丽窗口。
太和县清淼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将成为持续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障沿岸民生福祉的关键力量,并为区域的高质量发展与绿色转型提供坚实且持久的支撑。
